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二十七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7 15:25: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二十七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7373二、项目名称:辽宁大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设备更新(一)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丹东奥龙射线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临港产业园区富民大街46号被投诉人1: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相关供应商1: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纬路22号东谷园7号楼1门四、基本情况2024年12月24日,采购人辽宁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大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设备更新(一)(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7373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月15日,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7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5年1月21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2月1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2月13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017),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2月14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2月1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2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2月20日,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2月24日,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3月5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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